日前,棗莊市生態環境局及棗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發布《關于補齊水泥企業錯峰生產時間的通知》,要求在2018年冬季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棄物等保民生任務未能執行秋冬季錯峰生產的企業或熟料生產線,要在2019年3月16日至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1月14日兩個時間段內,停窯補齊按70%生產負荷折算的停窯天數。
(一)山東泉興水泥有限公司中承擔供暖的1條5000噸/日生產線、棗莊市沃豐水泥有限公司、華沃(棗莊)水泥有限公司、山東聯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應補停時間為60天。
(二)棗莊創新山水有限公司承擔居民供暖的生產線因在錯峰生產期間一直停窯未生產,不參與補停窯任務。
(三)滕州市東郭水泥有限公司按照污泥處置量,核定最大保留70%產能,5條線生產,參照承擔居民供暖生產線停窯時間執行,即2條線停產60天。
通知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