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河南城發環境股份有限公司(000885.SZ)發布(以下簡稱城發環境)《重大訴訟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城發環境近日收到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義馬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義煤集團)對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豫01民初2479號民事判決的上訴狀和 (2019)豫民終533號案件傳票。
公告顯示,義煤集團不服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作出的(2018)豫01民初2479號民事判決書并提起上訴。義煤集團表示希望能夠撤銷(2018)豫01民初2479號民事判決書第一、二、三項,改判由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力水泥”)和三門峽騰躍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向義煤集團償還11100萬元及利息3296.7萬元。義煤集團認為,騰躍公司和義煤集團屬于借款法律關系,應適用《合同法》關于借款合同相關規定調整,騰躍公司的還款不應受任何“條件”的限制。
據悉,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9月10日正式更名為河南城發環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何毅敏變更為朱紅兵。
此外,公告表示,同力水泥作出了債務加入的決定,將會對騰躍公司欠付義煤集團的1.11億元借款承擔還款義務。
同時,河南城發表示,本次訴訟產生的索賠將由河南投資集團負責承擔。因此本次訴訟預計不會對公司利潤產生重大影響。
2018年7月,義煤集團訴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三門峽騰躍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由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鄭州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三方配合完成本判決第一項所列證照辦理完畢后30日內,向三門峽騰躍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提供1.11億元資金,由三門峽騰躍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用于償還其對義煤集團的債務。同時鄭州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案件受理費由義馬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負擔和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負擔。公告原文如下:



來源:和訊網
公告顯示,義煤集團不服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作出的(2018)豫01民初2479號民事判決書并提起上訴。義煤集團表示希望能夠撤銷(2018)豫01民初2479號民事判決書第一、二、三項,改判由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力水泥”)和三門峽騰躍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向義煤集團償還11100萬元及利息3296.7萬元。義煤集團認為,騰躍公司和義煤集團屬于借款法律關系,應適用《合同法》關于借款合同相關規定調整,騰躍公司的還款不應受任何“條件”的限制。
據悉,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9月10日正式更名為河南城發環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何毅敏變更為朱紅兵。
此外,公告表示,同力水泥作出了債務加入的決定,將會對騰躍公司欠付義煤集團的1.11億元借款承擔還款義務。
同時,河南城發表示,本次訴訟產生的索賠將由河南投資集團負責承擔。因此本次訴訟預計不會對公司利潤產生重大影響。
2018年7月,義煤集團訴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三門峽騰躍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由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鄭州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三方配合完成本判決第一項所列證照辦理完畢后30日內,向三門峽騰躍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提供1.11億元資金,由三門峽騰躍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用于償還其對義煤集團的債務。同時鄭州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案件受理費由義馬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負擔和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負擔。公告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