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妹”是安徽蕭縣人,名叫張方方。張方方訴稱,她是安徽蕭縣大屯鎮一位普通村民,她丈夫因眼受傷不能繼續工作,只好回家從事搬運水泥工作。其間,她丈夫患上肺部疾病住院醫治,家庭負擔一時間都落在她身上。于是,她自2014年3月開始從事水泥裝卸工作,既要負責丈夫的醫療費,又要照顧孩子和父母,生活艱辛。
“我搬運水泥的事和照片在網絡傳播,大家在網上稱我為水泥妹。”張方方稱,她的事情被廣泛傳播后,她的賬號擁有300萬的“粉絲”,其也在直播平臺與粉絲互動,傳播正能量。但宿州市星雨廣告傳媒有限公司(下稱星雨公司)竟在其運營的網站發布歪曲事實的報道和評論,“捏造我座駕是一輛跑車,并配了一張紅色無牌照價值昂貴的蘭博基尼的照片,并直指該車是我所有;捏造我并不是真正的搬運水泥,只是靠此出名走紅網絡;污蔑我現在是一位富婆了。”
張方方稱,對方這些捏造事實、誹謗侮辱相關的報道評論被大范圍傳播,“現在我的形象變成負面的,拼搏的正面形象已蕩然無存。”據此,張方方將星雨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停止侵權,刪除捏造并發布的虛假誹謗信息;為她恢復名譽,賠禮道歉,消除不良負面影響;賠償精神損失撫慰金20萬元;一切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對此,法院調查得知,張方方名下無機動車登記信息,其丈夫名下有起亞牌皖L汽車一輛。
說法:未經核實轉載 傳媒公司須道歉
法院認為,星雨公司為宿州在線訂閱號運營主體,未經核實即轉載發布針對“水泥妹”張方方的內容。法院認為,該言論與事實不符,足以造成對張方方社會評價的降低,星雨公司的宿州在線欄目閱讀量雖然不大,但其應當預料到轉播行為會給張方方及其家庭生活造成損害和影響,應承擔名譽侵權的責任。
關于停止侵權,鑒于相關內容已刪除,法院不再處理。關于賠禮道歉的責任承擔方式,法院綜合考慮各因素,合理確定具體賠禮道歉的方式。而鑒于星雨公司是轉載不正當言論行為,不是原創作者,張方方要求賠償精神損失撫慰金等損失證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據此,蕭縣法院一審判決,星雨公司在其宿州在線公眾號主頁位置連續七天發布聲明,向張方方賠禮道歉;賠付張方方律師費用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