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執行人袁曄,33歲,家住北京市海淀區田村山南228號院,未履行標的額為167萬余元。征集線索為一輛號牌為京Q15710的黑色雪佛蘭科帕奇轎車及被執行人的隱匿財產線索或執行線索。
2013年4月,北京某建材公司與袁曄公司簽訂《北京市混凝土外加劑買賣合同》,約定由建材公司為袁曄公司提供混凝土外加劑,袁曄公司按照每噸2700元的價格支付貨款,建材公司負責送貨到袁曄公司指定的位于北京市房山區下坡店的收貨地點。
貨款的支付方式為,由建材公司承攬混凝土工程,該工程中所有混凝土回款經袁曄公司賬戶,建材公司拿混凝土回款的30%作為袁曄公司支付建材公司外加劑的貨款,且工程款的70%歸袁曄公司所有。
建材公司陸續為袁曄公司提供外加劑,至2014年11月經雙方陸續對賬,扣除混凝土款的抵頂部分,袁曄公司尚欠165萬余元貨款未支付。后袁曄公司私自將攪拌站停止經營,導致建材公司無法繼續取得抵扣的混凝土款。故請求法院判決袁曄公司支付建材公司165萬余元。
在法院支持了建材公司的訴求后,袁曄公司至今仍未履行判決,故房山法院發布懸賞公告,征集被執行人的隱匿財產線索或執行線索。
凡向法院舉報被執行人袁曄的財產或執行線索,最終完成強制執行并執行到位的,將由法院按舉報的財產或執行線索執行到位金額的20%予以獎勵。
據了解,此次關于袁曄的懸賞期限為1年,最高懸賞額為25.1萬元。
房山法院發布的另一起因不履行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判決結果而發布的懸賞公告, 被執行人王士松,44歲,家住北京市房山區琉璃河北章村二區66號內1號。其因“手頭緊”向朋友借款20萬元后不再歸還,被朋友告上法庭,后在法院判令其還款后仍不履行判決,被法院列入懸賞公告。
征集線索為一輛號牌為京Q8P7U6的黃色Jeep自由俠轎車一輛及被執行人的隱匿財產線索或執行線索。
凡向法院舉報被執行人王士松的財產或執行線索,最終完成強制執行并執行到位的,將由法院按舉報的財產或執行線索執行到位金額的15%予以獎勵。此次關于王士松的懸賞期限為1年,最高懸賞額為3.03萬元。
市民若有二人其他隱匿財產線索或執行線索,可撥打010-80381505進行舉報咨詢,或關注“北京房山法院執行局微信公眾號”-執行公開-舉報入口進行舉報。法院將對提供財產線索的人員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工作時間為8:30至11:30,13:3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