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對《決定書》高度重視,立即召集相關部門和責任人認真自查及分析,并針對《決定書》關注的相關問題,制定了相應的整改方案,明確了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間,并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2019年第二次臨時會議及第七屆監事會2019年第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決定書》關注的問題和相關問題的整改措施如下:
問題一:子公司龍凈水業龍頭銷售業務存在部分出庫單時間早于發貨通知單簽批日期情形。
整改措施:
公司嚴格要求龍凈水業持續提升信息系統,系統中提交發貨申請后完善遠程審批機制,并要求后續相關審批環節均通過信息系統完成。同時,要求內審部門對后續相關發貨審批進行審核,加強銷售相關內部控制力度,不斷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質量及內控規范運作水平。
整改責任人:子公司生產運營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內審負責人
整改完成時間:整改已完成。
問題二:子公司龍凈水業個別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開工時間早于中標及簽訂合同日期。
整改措施:
公司嚴格要求龍凈水業工程業務部門吸取本次項目執行的經驗教訓,規范運作。后續合法合規開展水環境治理業務。同時,要求內審部門對后續水環境處理業務的投標、施工、運營等各個重要環節進行合規復核,提升內控規范運作水平。
整改責任人:子公司工程業務負責人
整改完成時間:整改已完成。
問題三:截至2019年6月27日,子公司龍凈水業2019年1月至5月發生的水質檢測費、人員工資等部分工程后續支出尚未記賬。
整改措施:
公司要求工程部門與財務部門及時報送工程后續支出,嚴格根據實際發生情況進行費用成本歸集,財務部門需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等法規、準則及相關公司會計政策規定,及時規范進行賬務處理。
整改責任人:子公司工程業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
整改完成時間:整改已完成。
問題四:公司進行商譽減值測試時預測的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與公司歷史數據存在差異且沒有其他充足依據。
整改措施:
公司結合現有主營業務收入及目前公司所處整體外部經貿環境因素,對商譽減值測試過程進行了復核測算。公司要求管理層、財務部門持續加強與業務部門的對接,及時掌握業務信息和項目情況,并及時根據實際業務情況進行商譽減值測試。
整改責任人:財務負責人
整改完成時間:整改已完成。
通過此次山西證監局對公司進行詳細、全面的現場檢查,公司深刻認識到在信息披露質量和規范運作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將要求各相關部門及責任人持續落實各項整改措施,加強信息披露管理,切實提高公司規范運作水平,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合法利益,實現公司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太原獅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