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9點,數十名投資者起訴上峰水泥(000672,股吧)(000672)虛假陳述一案,在杭州中院首次庭審。據悉,上峰水泥遭遇投資者索賠的起因為,2017年4月11日,浙江省諸暨市環保部門會同公安部門對上峰水泥子公司上峰建材進行聯合檢查時,發現該企業實施了干擾自動監測設施的行為,涉嫌污染環境犯罪,諸暨市公安局當日對上峰建材副總經理俞云燦等四人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2018年4月18日,浙江省環保廳通報了包括上峰建材在內的12起環境違法典型案例。但上峰水泥未及時公告上述事件,涉嫌信息披露違法被諸多媒體質疑,引起了監管層的關注。2018年5月10日,中國證監會對上峰水泥進行立案調查。僅僅20天后,中國證監會甘肅監管局就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上峰水泥未以臨時報告的方式公告該重大事件,沒有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虛假陳述。處罰決定書下達后,部分投資者依法向法院提起索賠訴訟。
代理多名投資者參加本次庭審的律師楊泉軍介紹,在庭審時原被告雙方進行了證據交換和質證,雙方主要的爭議集中在上峰水泥違規事實揭露日的認定和系統性風險的扣除方面。因部分投資者需要進一步補充證據,法院定于2019年10月25日再次開庭審理。從庭審情況分析,凡是2017年4月14日至2018年5月10日之間買入,在2018年5月11日之后無論是否賣出或者繼續持有上峰水泥股票的投資者,都可以通過咨詢律師或者自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上峰水泥賠償其投資差額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