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人網消息:11月6日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發布了特急文件《關于2019-2020年采暖季水泥企業錯峰生產》,通知稱:為了貫徹國家領導人考察內蒙古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工業化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水泥錯峰生產的通知》(工信部聯原【2016】351號)要求,決定對2019-2020年采暖季水泥企業(含電石渣水泥熟料企業)錯峰生產做出如下安排。
一、實施范圍 自治區境內的所有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包括利用電石渣生產水泥熟料企業)均應當進行錯峰生產。其中電石渣水泥企業僅適用于中西部地區,包括呼和浩特市、包頭市、 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阿拉善盟7個地區,鼓勵個水泥熟料企業在自愿的前提下,延長增加錯峰生產時間。 二、錯峰時間安排 2019年至2020年度錯峰時間為自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共4個月全面實行錯峰生產。 在錯峰期間因特殊情況而無法停業的企業,必須按照所在地區錯峰時間安排,與傳統水泥熟料企業(單條生產線全年產能利用率在30%以上,以實際開窯時間大于100天)在落實自治區規定的4個月錯峰生產的基礎上再實行(產能)產量等量置換。 三、電石渣生產水泥熟料錯峰生產安排 確保電石法PVC連續運行而生產水泥熟料企業,鑒于利用電石渣生產水泥熟料企業生產的特殊性,允許PVC企業與傳統企業熟料線“錯峰置換”,即電石渣水泥企業在采暖季錯峰生產期間不停窯,由傳統企業在非錯峰生產期間增加停窯時間予以置換補償。經過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同自治區水泥協會審核后,分別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廳、生態環境廳備案。具體如下:
7個地區部分水泥企業名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