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
市政府成立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鐵腕治霾辦。各區(縣)、開發區,市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分別設立各自指揮機構,負責本區域、本部門和本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組織“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組與市氣象局共同組成預報預警組,負責制定重污染天氣空氣質量監測和預報預警工作方案,實施環境空氣質量、氣象監測,向市指揮部辦公室提供監測、預報、預警數據信息,根據市指揮部辦公室統一調度實施預警,跟蹤分析預警反饋信息。
《應急預案》明確,生態環境部門會同氣象部門加強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能力建設,建立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預警工作機制,按照《西安市應急專家隊伍管理暫行辦法》聘請環保、氣象有關專家,成立市級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預警工作小組,密切跟蹤我市及周邊地區空氣質量、氣象變化情況,不斷提高預測準確度。
按照西北區域預報中心預警提示信息及《陜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開展區域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責任共擔、信息共享、聯防聯治、群策群力,協同應對重污染天氣,推進區域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預警由低到高分黃色、橙色、紅色三個等級
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統一采用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和SO2(二氧化硫)濃度指標(1小時均值)為指標,AQI日均值按連續24小時(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計算。按照重污染天氣的發展趨勢和嚴重性,共分為三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
黃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且短時出現重度污染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或監測SO2(二氧化硫)濃度(1小時均值)>500微克/立方米。
橙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或監測SO2(二氧化硫)濃度(1小時均值)>650微克/立方米。
紅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或監測SO2(二氧化硫)濃度(1小時均值)>800微克/立方米。
除以上預警等級之外,當預測AQI日均值>200持續一天(24小時)時,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空氣質量預報信息發布健康防護提示信息。
當預測到未來空氣質量達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條件時,經市指揮部(或市指揮部辦公室)批準后,由市指揮部辦公室至少提前24小時發布預警信息。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預警信息做好應急響應準備工作,加強指揮、調度和督導,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開展工作。當空氣質量改善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標準以下,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應降低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并提前發布信息。
應急響應由低到高依次為Ⅲ級、Ⅱ級和I級
應急響應分為三個等級,由低到高順序依次為Ⅲ級響應(對應黃色預警)、Ⅱ級響應(對應橙色預警)和I級響應(對應紅色預警)。
Ⅲ級應急響應時,幼兒園、小學、中學及同等學歷學校停止戶外體育課、運動會等活動(在室外停留不超過30分鐘的教學參觀、社會實踐等活動不受影響)。國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停止使用(清潔能源和搶修搶險非道路移動機械除外)。資源規劃部門督導除特殊需要外的礦山、砂石場、白灰場等停止露天作業,磚瓦窯廠(除隧道窯)實施錯峰生產。住建部門督導大型商業建筑、市政工程停止產生揮發性有機物的室外噴涂作業。工信部門督導水泥制品、粉磨站停止生產(特種水泥除外)。
Ⅱ級應急響應時,幼兒園、小學、中學及同等學歷學校停止所有戶外課程和活動。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空氣污染情況實行錯峰上下班。同時,公安部門做好全市范圍內低速汽車、混凝土罐車、建筑垃圾、渣土、砂石運輸等高排放車輛的禁行工作;燃料種類為柴油的重型載貨汽車禁止上路行駛(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和搶修搶險車輛除外)。住建部門督導全市除搶修搶險外的各類施工工地停止混凝土澆筑作業,兩類企業(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停止生產。工信部門督導水泥熟料生產線停止生產(特種水泥除外)。
I級應急響應時,幼兒園、小學、初中及同等學歷學校采取彈性停課措施(高中及同等學歷學校停止所有戶外課程和活動)。公安部門停止審批戶外大型活動,通知并督導已經得到審批的單位在重污染天氣期間停止舉辦戶外大型活動。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空氣污染情況采取錯峰上下班、調休和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方式。同時,公安部門實施過境重型載貨汽車繞行疏導措施,根據大氣污染狀況視情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
《應急方案》明確,各成員單位應建立公眾監督機制,制定獎懲制度,利用政府網站、市長信箱、12345市民熱線、12342城管熱線等公眾監督平臺,鼓勵公眾對涉氣企業限排停排、機動車管控等各類大氣污染源預警及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和舉報,對提供準確重大線索者給予適當獎勵,對散布謠言并造成惡劣影響者追究責任。
前不久,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也印發了《石家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根據重污染天氣的嚴重程度,預警分為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根據污染發展情況,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應急響應分為三個等級,由低到高順序依次為III級應急響應、II級應急響應、I級應急響應。III級應急響應 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在保證公眾日常生活、區域交通運輸正常運轉、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的前提條件下,應采取以下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①工業企業管控措施。按照《石家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依據工業企業應急減排清單,嚴格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②移動源管控措施。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市主城區(三環路以內區域),各縣(市、區)城區內每日24小時禁止重型、中型貨車和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禁止使用不達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③面源管控措施。除應急搶險外,施工工地應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Ⅱ級應急響應 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在保證公眾日常生活、區域交通運輸正常運轉、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的前提條件下,應采取以下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①工業企業管控措施。按照《石家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依據工業企業應急減排清單,嚴格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②移動源管控措施。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市主城區(三環路以內區域)、各縣(市、區)城區內每日24小時禁止重型、中型貨車和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禁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礦山、洗煤廠、機場、燃煤電廠、鋼廠、水泥企業、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③面源管控措施。加強對建筑施工單位的揚塵控制,增加工地灑水抑塵頻次。除應急搶險外,施工工地應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關停滹沱河、磁河(木刀溝)、沙河區域內所有采砂場。I級應急響應措施 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在保證公眾日常生活、區域交通運輸正常運轉、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的前提條件下,應采取以下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①工業企業管控措施。按照《石家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依據工業企業應急減排清單,嚴格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②移動源管控措施。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市主城區(三環路以內區域),各縣(市、區)城區內每日24小時禁止重型、中型貨車和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禁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礦山、洗煤廠、機場、燃煤電廠、鋼廠、水泥企業、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③面源管控措施。加強對建筑施工單位的揚塵控制,增加工地灑水抑塵頻次。除應急搶險外,施工工地應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混凝土澆筑等。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關停滹沱河、磁河(木刀溝)、沙河區域內所有采砂場。(來源:西安市政府、石家莊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