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鄭州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將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調整為I級響應的通知》稱根據空氣質量會商結果,經鄭州市政府研究決定自12月19日0時將重污染天氣II級響應調整為I級響應。
建議各類工地自覺調整工期,減少涂料 、油漆、溶劑等揮發性有機物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強制性減排措施方面要求:
1 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行業紅色預警停限產措施,工業企業按照“一廠一策”實施停限產(經市政府批準豁免的除外)。
2 增加對重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對大氣污染防治設施不能有效運行的工業企業,依法提請當地政府采取關停措施。
3 豁免及未納入管控的企業污染物排放量較預警前不得上升,應急響應期間處于停爐狀態的工業企業,未經批評不得擅自開爐。
4 全市工地停止施工,礦山停止露天作業。
5 砂石料廠、石材料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
6 全市停止渣土車、水泥罐車、建筑物料運輸。
7 非道路移動機械停止使用。
文件原文如下:
同期,鄭州市還發布了另一份文件要求自12月18日20時至12月20日8時、12月21日20時至12月22日24時分水泥行業、電力行業、電解鋁行業、鋼鐵行業、氧化鋁行業、碳素行業停止重型車輛(電動除外)運輸。
鄭州市水泥企業名單
數據來源: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
查詢日期:2019年12月18日
【來源:水泥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