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河南省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
1、2020年4月底前排查建立淘汰類工業產能和裝備清單臺賬,年底前關停淘汰完畢。對于限制類工業產能和裝備,因地制宜采取資金獎補、產能置換等政策措施,鼓勵提前淘汰。
2.淘汰2000噸/日及以下通用水泥熟料生產線,直徑3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裝備(特種水泥除外)。
3.全省原則上禁止新增水泥等行業產能。
4.提升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水平。2020年4月底前,制定《河南省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推動實施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
5.在水泥等重點行業,鼓勵各企業進一步完善脫硝工程設施,優化噴氨工藝,提升控制效率,完善氨逃逸監控,降低氨逃逸率。
6.2020年10月底前,對建材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進行篩查,結合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要求,制定應急運輸響應方案。
7.2020年9月底前,制定季節性生產調控方案,秋冬季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對水泥等生產工序不可中斷或短時間內難以完成停產的,對污染較重、排放較大、區域產能過剩的行業,結合生產特點和對空氣質量的影響,預先調整生產計劃,實施秋冬季生產調控。
8.2020年4月底前,完成《河南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修訂工作,推進工業爐窯提標改造。
9.強化污染源在線監控數據應用,將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應用于全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和季節性生產調控。在線監控設施全覆蓋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的涉氣工業企業,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和季節性生產調控中以“限排”代替“限產”,污染物減排量依據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進行核定。在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期間,對于污染物達標排放、無組織 排放控制措施到位、安裝自動監控設施的企業,實施“限排不限產”的 應急管控措施。
以下是《河南省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全文:
13日,河北印發《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其中根據水泥行業工藝特點、排污節點和治理重點,對水泥窯及窯尾余熱利用系統和烘干機、烘干磨、煤磨及冷卻機系統等,分別規定了不同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為有力有序有效推進三項標準實施,對新建企業和現有企業規定了不同的執行時間,結合行業特點和污染治理設施升級改造實際,預留了合理的治理改造期間。新建企業自2020年5月1日起執行;現有水泥企業自2021年10月1日起執行新標準。
《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對水泥窯及窯尾余熱利用系統大氣污染物排放管控,嚴格了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分別為10mg/m3、30mg/m3、100mg/m3。
對烘干機、烘干磨、煤磨及冷卻機系統的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確定為10mg/m3、50mg/m3、150mg/m3。與現行國家標準以及其他省份標準相比,達到了先進水平。對烘干機、烘干磨、煤磨及冷卻機系統,在排放限值基礎上增加了脫硝系統氨逃逸控制指標,排放限值為8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