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貨車超載引起的橋梁被壓垮等后果危害性巨大,但最后處理結果往往是依據現行法律法規罰款了事,造成的危害和處理結果不成比例。貨車私自改裝后因超載獲利很大,目前有關規定難以制止貨車超載,泛濫起來不得了。”韓寶生如是說。
在本次全國兩會上,住陜全國政協委員、民革陜西省副主委、西安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韓寶生建議:
對貨車超載入刑
住陜全國政協委員、民革陜西省副主委、
西安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韓寶生
非法改裝收益高
荷載30噸,實載170噸
“2019年10月10日晚18時許,江蘇無錫發生一起嚴重的橋梁垮塌事故,專家組認定是貨車超載導致的。”韓寶生委員在提案中引述了這起案例,他寫道:“作為普通民眾,僅現場重型卡車裝載的熱軋卷板數量也可看出,橋梁垮塌的重要原因,是超載所致。

無錫跨橋坍塌瞬間
現場肇事重卡上裝載的熱軋卷板,每個都有出廠標簽,現場拍攝的標簽顯示,一個熱軋卷板居然重達28.535噸。總共六個熱軋卷板及車輛自重,總重量已高達170噸以上。
無錫事件后的休整工作
如果這輛超載大貨車是未經改裝的合法車輛,標定荷載30噸,它敢裝到百噸以上,輪胎一定先被壓垮。由此可見,無錫超載大貨車是私自違法改裝的。把30噸的車改成100噸以上的車,收益直接暴漲,但帶來的懲罰卻并不大。且此類因超載引發的惡性事故并非個案。”
貨車超載法規只限罰款
人大代表引述《道路交通安全法》
目前對超載尤其是貨車超載是如何處罰的問題。據韓寶生委員引述并比較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部分內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定額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韓寶生委員認為:“從以上法律規定可見,貨車超載無論造成后果多么嚴重,都沒有進入《刑法》規定的范疇。而橋梁垮塌,造成的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卻都是政府買單,都是巨大的公共利益損失。《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關于貨車超載違法的處罰太低,而超載的收益卻很高。”
為此,韓寶生委員建議將貨車超載入刑,作為刑法規定的危險駕駛罪。“可根據不同程度及后果,對改裝貨運車輛的行為,超載運輸行為的司機和直接獲益人,均應追究相應刑事責任,以杜絕此類惡性事故發生。”
因貨車超載壓垮大橋部分案列匯總!
2009年 河南省漯河:260噸超載貨車壓垮澧河橋
2009年 4月12日凌晨2時45分,河南省漯河市的一輛車牌號為豫L51078的重型拖掛貨車由南向北行駛到位于漯河市的107國道澧河橋上時,該橋一段橋面突然發生坍塌,掛車掉入水中。
經過對事故車的檢測表明,該貨車主車重達96噸,掛車載貨量約150噸,加上車身自重,總重約260噸,屬嚴重超載。而據豫治超辦文件規定,嚴禁車貨總量55噸以上的車輛行駛公路和橋梁。
2011年北京:貨車超載壓垮大橋被判賠1556萬
2011年7月19日零時許,張某駕駛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運載沙石料,行駛至懷柔區寶山寺白河橋時,因車輛嚴重超載110余噸,致使橋梁垮塌。檢方認為,車輛嚴重超載是導致橋梁垮塌的直接原因。
此前一審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4年,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賠償懷柔公路局1500余萬元的損失費。據了解,寶山寺白河橋設計承載標準為汽車-20級(6軸貨車車貨總重不超過55噸)。張某駕駛的貨車實際載重上限為31.5噸,而事發時車上裝的沙石高達145.5噸,超重110余噸。
根據鑒定,張某駕駛的超重車輛由南向北經過白河橋第一孔橋梁處時,大橋的抗彎強度不足以支撐,因此第一孔橋梁垮塌。由于白河橋為鋼架連拱橋,而其橋墩并不是能承受上部結構傳來的水平力的橋墩,也就發生了第一孔橋梁坍塌后而帶來的各孔連續倒塌。
2011年 福建武夷山公館大橋垮塌
2011年7月14日上午8點50分左右,武夷山市公館大橋北端發生垮塌事故,一輛車牌號為閩H30953的旅游大巴墜入橋下,造成車上1名武夷山籍司機當場死亡、其余22人受傷。
據調查,造成武夷山公館大橋坍塌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重型貨車嚴重超載(重量80余噸)所致。
7月14日,駕駛員張申華駕駛的閩H31567重型自卸貨車從建陽市水吉砂料場購33方中粗砂,由八洋線行經公館大橋至高鐵3號攪拌站,該車核載15.65噸,當日貨物重量超過60噸,車身自重20.6噸。
在公館大橋,該車和閩H30953旅游客車相向行駛時,因嚴重超載導致突發橋面坍塌,閩H30953大客車墜入橋下約8.8米河灘。
2012年黑龍江哈爾濱因車輛超載陽明灘大橋坍塌
2012年8月24日5時32分許,哈爾濱市三環路群力高架橋洪湖路上行匝道垮塌,導致4臺貨車翻落,造成3人死亡、5人受傷。
后專家組經調查取證出具了《哈爾濱市三環路群力高架橋洪湖路上行匝道橋箱梁整體傾覆事故專家組意見》,分析認定匝道傾覆是由于車輛超載造成的。
哈爾濱市政府公布了2012年“8.24”三環路群力高架橋洪湖路上行匝道特大交通事故的調查結果。經專家組調查取證,導致大橋垮塌的直接原因是4輛貨車嚴重超載。
據事故調查組介紹,4臺貨車同順方向傾覆匝道右側翻落至地面,由北至南排序分別編為1—4號車。1號車(黑AH3976號)為2軸貨車、2號車(遼M45107號)、3號車(黑E52268號)、4號車(黑L82392號)都為6軸重型半掛車,均屬非標車輛。
經調查和實際稱重,1號車核載9.6噸,實載12.42噸,超載率29.375%,車貨總重18.625噸;2號車核載30噸,實載125.23噸,超載率317.43%,車貨總重153.29噸;3號車核載31.235噸,實載134.55噸,超載率330.77%,車貨總重163.59噸;4號車核載31.3噸,實載123.2噸,超載率293.61%,車貨總重149.68噸。1至4號車核載總量為102.135噸,實載總量為395.4噸,總超載為293.265噸,車貨總重485.185噸。
2016年 上海中環貨車超載壓踏大橋
2016年5月23日凌晨0時30分左右,上海市中環線(內圈)真華路至萬榮路匝道之間發生一起單車事故,一輛裝載預制管樁的卡車側翻后造成高架路段主橋面翹起損壞,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導致中環道路部分通行中斷。
后經調查一輛裝載十余米長預制水泥管樁的超載卡車違反禁令駛入上海高架道路,行至汶水路、滬太路口的中環線高架時發生側翻事故,致使主橋面翹起損毀,橋面最大高差處約40厘米。
肇事車輛核定載重為30噸左右,而本次載重達百噸以上,而中環為城市快速路,只允許小客車、客車等中小型車輛通行。
2019年 無錫高架橋坍塌致3死2傷
2019年10月10日18時10分許,江蘇省無錫市312國道K135處、錫港路上跨橋發生橋面側翻事故。筆者在事故救援指揮部了解到,經現場搜救確認,橋下共有3輛小車被壓,其中一輛系停放車輛(無人,駕駛員已找到),另外2輛車上共有3人,已死亡。側翻橋面上共有5輛車,其中3輛小車、2輛卡車。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
(來源:卡團、卡車之家、新華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