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徐州廣龍水泥粉磨有限公司年產140萬噸水泥項目
運營期環境影響結論
(1)大氣環境影響分析結論1#熟料庫、1#礦粉及1#配料庫筒倉倉頂卸料呼吸孔粉塵由自帶單脈沖反吹式除塵器收集處理后通過25米高
(1#)排氣筒排放。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排放限值。2#熟料庫、2#礦粉及2#配料庫筒倉倉頂卸料呼吸孔粉塵由自帶單脈沖反吹式除塵器收集處理后通過25米高
(2#)排氣筒排放。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排放限值。計量工序粉塵由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后通過25米高
(3#)排氣筒排放。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排放限值。球破工序粉塵由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后通過25米高
(4#)排氣筒排放。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排放限值。球磨工序粉塵由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后通過25米高
(5#)排氣筒排放。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排放限值。包裝工序粉塵由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后通過25米高
(6#)排氣筒排放。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排放限值。食堂油煙經小型油煙凈化器處理后,油煙排放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表2中的小型標準。故本項目廢氣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2)水環境影響分析結論本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經廠內地埋式污水設施處理后回用于綠化。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表1城市綠化標準限值,用于廠區綠化。
(3)聲環境影響分析結論本項目主要噪聲源采用防噪、降噪(選用低噪聲設備,作減震及廠房隔音處理等綜合措施)處理后,廠界噪聲影響值能夠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不會改變區域聲環境現狀功能。
(4)固廢影響分析結論建設項目除塵器收塵回用于生產、廢包裝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委托環衛清運;廢機油桶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妥善安全處置,同時企業應根據《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中相關要求規定嚴格落實轉移聯單制度。本項目產生的各類固體廢物均可得到妥善處置,不對外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本項目固體廢棄物經上述處理處置后,對環境影響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