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自2020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在黑龍江省境內所有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含利用電石渣生產熟料的企業)全面實行錯峰生產,其中承擔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廢棄物等任務的生產線原則上可以不進行錯峰生產,應適當降低水泥生產負荷。
2021年上半年錯峰生產工作另行安排。《通知》強調,要嚴格監督檢查及執法力度。在錯峰生產期間,各地工信部門應會同生態環境部門加強對水泥熟料生產企業錯峰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及執法工作力度,督促企業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統籌做好水泥窯設備和環保設備的檢修、維護和改造升級及職工的生活和培訓等工作,確保錯峰期間水泥窯停止生產和錯峰期后實現穩定達標排放。
黑龍江省工信廳、生態環境廳將對相關水泥熟料生產企業錯峰生產執行情況開展不定期督察,如果發現不按照規定停窯的企業,將根據國家及黑龍江省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通知》要求,加強行業自律和輿論宣傳監督。黑龍江省水泥行業協會要認真組織行業內水泥熟料生產企業簽訂《錯峰生產自律公約》,強化行業自律,同時做好東北三省水泥行業的區域協同合作。水泥企業要提前做好錯峰生產的各項準備工作,并強化對錯峰生產責任感、榮譽感和自律性認識,自覺遵守水泥錯峰生產的有關規定。對錯峰生產好的做法、經驗和典型,工信、生態環境等部門要積極進行宣傳;對拒不執行相關規定、不守信錯峰生產的企業,進行約談,不及時改正的將通過媒體公開曝光,并將其納入社會征信系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根據《通知》,黑龍江省各地工信、生態環境部門要在水泥錯峰生產結束后,認真總結本地區水泥錯峰生產執行情況、存在的問題、取得的成績、典型經驗及意見建議等情況,并形成書面材料于2021年4月底前分別報送黑龍江省工信廳和生態環境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