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處罰信息公開(濟市監罰 〔 2020〕 115號)
行政處罰信息公開一覽表
案件類別 |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 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主要違法事實 |
處罰種類 |
處罰依據 |
法定企業名稱或自然人姓名 |
違法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行政相對人居民身份證號)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處罰結果 |
處罰決定日期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濟途徑 |
涉案產品控制 |
處罰機關 |
反不正當競爭 |
1 |
濟市監罰 〔2020〕115號 |
金鄉縣羊山鎮水泥廠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案 |
該水泥廠擅自使用標注為“中-聯“名稱的包裝生產銷售通用硅酸鹽水泥 |
罰款 |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八條的規定 |
金鄉縣羊山鎮水泥廠 |
91370828705814290W |
李玉華 |
1、責令停止違法行為;2、罰款50000元 |
2020.10.29 |
自動履行,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 |
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 |
無 |
濟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