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程先生等山水投資職工股東接到電話或短信通知:“您已參加酌情信托訴訟并已在安永托管且于2015年已兌現70%,請接到本通知后速于明天(2017年3月13日)下午一點半至五點到山東大廈兌現30%的尾款。”
通知有聯系人和電話,但沒有單位落款。
13日,當程先生想要趕到山東大廈一探究竟時,又接到了電話通知,兌現30%尾款改到河南鄭州進行,可以報銷往返車票及食宿費用。
17日,程先生開車趕到鄭州。“一進寫字樓先是驗證身份,然后立刻沒有了人身自由。不準隨意走動,上廁所也要匯報,不能錄音、拍照、打電話交流信息。在里面遇到了一位老同事,也是來兌現的,他說在一份協議上簽了名字就可以領錢,但協議不讓仔細看。我尋思這不行啊,萬一簽了違法的協議怎么辦?我要求提供一份協議文本,給我的律師審核一遍,現場工作人員不同意。”
蹊蹺套路關聯山水水泥
“趕了這么遠的路來了,總不能一頭霧水走了。”程先生說,他趁人多混亂時看了幾份兌現必須簽署的文件,發現了其中隱情:一份《問卷》,必須按照他們的意思填,一是同意上市公司新股配售方案,二是不同意更換山水投資職工股權訴訟的律師;一份《收據》,大體內容為“讓職工確認,以前兌現的70%是‘陳宏慶’的代理人付的款,職工的股權權益都是陳的,而且承諾要幫助陳追討相關的股份權益”;一份《確認函》,內容是“職工股東目前在香港更換了律師不是自愿的,相關文件也是違反本人意愿簽署的,重申繼續委任原訴訟律師”。
“我雖然已經不在山水工作,但是仍然很關心維權進展,我們的接管人和律師不聽我們的,反而和天瑞走到一塊了,現在這是以兌現職工股份為誘餌,挖了一個坑。”程先生放棄了近在眼前的兌現,獨自開車回到濟南。
“沒有單位”的兌現提出的這些條件,直指山水水泥。
2016年6月3日,上市公司發布公告稱“按每一股現有股份可認購四股新的本公司股份”,遭到了山水投資股東們的強烈反對被迫流產。當年9月12日,山水水泥董事會再次發布公告稱“向不少于六名獨立承配人配售不低于9.1億股,配售下限0.5港元”。對于這一超低價配售新股方案,不僅山水投資,第三大股東亞洲水泥、第四大股東中國建材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也明確表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