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里就不能不提及山水水泥董事會構成,經歷長期股權紛爭后,董事會尚未進入“正常軌道”,目前第三、第四大股東均不在列,董事會由天瑞、安永控制。在上一輪股權之爭中,香港法院為了保護職工股東權益,將原由張才奎代持的山水投資43.29%的職工股轉由第三方——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接管,后者委任廖耀強等人為接管人,他目前是山水水泥董事會主席。
讓山水投資職工股東們始料不及的是,本應代表被接管人利益的安永方面,卻站到了他們的對立面,發起嚴重損害職工股東權益的配售新股方案,原計劃在今年2月17日股東大會上審議。山水投資職工股東代表于2月13日向香港高等法院遞交了禁止令的申請,香港高院于2月16日作出判決:接管人必須尋求延期2月17日的股東大會;如果不能尋求延期,接管人則應該在股東大會上投反對票。
配售新股危機暫時化解。據了解,目前山水投資職工股東在香港已啟動更換接管人的法律程序,并且已針對接管人的行為搜集證據發起訴訟。
上市公司董事會也動作頻頻,繼此前公告解除宓敬田職務,近日又公告解除幾乎所有山水集團現高管職務。而山水集團實體企業與上市公司早已是“兩張皮”,山水集團此前公告表示,在上市公司董事會未成功改組前,拒絕接收上市公司發出的任何指示。現山水集團生產經營仍保持正常運轉,且提出今年盈利11億元的目標。
山水集團擔心職工股東陷違法困境
記者采訪了山水集團維權委員會所發《通知》中提到的趙宏波。“我們11人是收購山水投資職工股份的買方,當時也是我們和職工簽的《股份買賣協議》,并按協議約定支付了70%的股權價款,剩余的30%按協議應該是等訴訟結束后支付。現在有人竟然冒充我們兌現尾款,以陳宏慶的名義收購剩余30%,聲稱我們當時是陳宏慶的代理人,這是欺騙更是違法。目前山水集團維權委員會已向陳宏慶發出律師函,律師也已向山水集團維權委員會作出法律說明。”趙宏波表示,依據合同法,2015年8月簽署的原股份買賣協議具有法律效力,買賣雙方均有義務嚴格履行該合同,陳宏慶并非原股份買賣協議的買方,只有原股份買賣協議的買方有權繼續向賣方支付剩余30%股權轉讓資金。
程先生說:“雖然很希望把股份變現,過上好日子,但是不能沒有底線,被忽悠去干違法的事。山水的職工普遍法律意識淡薄,加上對方刻意忽悠、設計,很容易上當。”
2015年8月底,山水投資顯名股東抵押借款委托趙宏波、王金祥等11人收購大家的股份,并依法簽訂《股份買賣協議》,按照協議約定付給大家70%的股權價款。程先生也拿到了70%兌現款400多萬元。回到文初的《山水集團維權委員會關于“兌現30%”的通知》,馬上可以兌現30%余款100多萬元,程先生很高興,又很擔心其他趕到鄭州兌現的老同事面臨法律風險。
陳宏慶是何許人?他的背后有何神秘力量?到底有多少職工已在鄭州兌現?本報記者分別撥打了程先生3月12日接到通知上的4個聯系電話,均未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