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企業”占用了大量資金、土地等寶貴的發展資源,消耗了大量社會財富,卻不產生任何經濟效益。在市場化改革全面深化階段,要深刻認識處置“僵尸企業”的必要性與緊迫性。對“僵尸企業”養癰遺患,將喪失改革的政策窗口期,未來將面臨更為嚴峻的就業安置等問題,不利于社會穩定——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強調,要嚴格執行環保、能耗、質量、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更多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有效處置“僵尸企業”,推動企業兼并重組、破產清算,堅決淘汰不達標落后產能,嚴控過剩行業新上產能。
處置“僵尸企業”的工作已開展多年,但日前又有新聞稱,某地限產企業名單中出現了“僵尸企業”。此前,“僵尸鋼企”死灰復燃的消息也是不絕于耳。“僵尸企業”為何“僵而不死”?處置過的“僵尸企業”為何能死灰復燃?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多位專家學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