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低價中標應采取的措施
1. 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加強市場各主體的管理和約束。
當前,實施最低價中標過程中存在的最主要問題、也是應重點研究并花大力氣解決的問題,仍然是不計成本的低價惡性競爭現象。建筑市場的供求關系嚴重失衡,施工企業的生產能力明顯過剩,要嚴把市場準入關,健全市場清出機制。
對于有掛靠、轉包、買標、賣標、圍標、串標、偷工減料等非法行為,或者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以及不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或者個人,都要嚴肅依法作出罰款、降低資質等級、停業整頓或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
進一步加強行業協會建設,培育和規范工程質量檢測、建筑司法鑒定、保險代理等中介服務機構。進一步建立健全項目法人責任制、建設監理制以及招標代理機構責任制、質量問題終身追究制等法律法規。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2. 一定要有成本價格,做到有的放矢。
要結合目前建筑市場的整體行情,相關的政府文件及有關專家的經驗等制定出招標工程的成本價格,以此作為整個招標工程的指導依據,切不可自己沒有成本價格,受制于人,誰的中標價格低,誰就可以中標,是萬萬要不得。
3. 建立誠信體系,健全失信懲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