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的排污許可證與以前的相比,更加全面地記錄了企業環境信息。以嘉興市為例,新的排污許可證涵蓋了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大氣污染物排放信息、水污染物排放信息、環境管理要求、地方環保部門依法增加的內容等若干項內容。
每一項內容下又細分若干子項,例如大氣污染物排放信息又有排放口、有組織排放信息、無組織排放信息、企業大氣排放總許可量等。
每一子項所填報的信息也都非常具體,如企業自行監測要求,就分為污染物類別、排放口編號、監測內容、污染物名稱、監測設施、自動監測相關信息、手工監測信息、手工監測頻次和方法等。
除此之外,新版排污許可證的相關信息將被完整地公開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
據了解,國家將在2017年基本建成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將排污許可證申領、核發、監管執法等工作流程及信息納入平臺,對排污許可證和企業的主要產污設施、排放口進行統一編碼,逐步完善固定污染源排放的時間和空間信息數據。
此外,全國排污許可信息平臺還將公開企業排污許可證申請、企業依證開展環境管理和自行監測的結果、企業的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環保部門監管執法信息等。
環保部門還將公布無證和不按證排污的企事業單位名單,將違法排污行為納入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
關注三:新制度會不會增加企業負擔?
排污許可證制度的落地,相關工作量很大,會不會給企業增加額外負擔,是很多人對制度落地的一個擔憂。
現有實踐證明,與一些人的擔憂恰恰相反,排污許可證制度的實施,不僅不會增加企業負擔,反而還減輕了企業負擔,推動企業主動守法。
一方面,排污許可證制度為排污收費、環境統計、排污權交易等工作提供統一的污染排放數據,減少了重復申報。另一方面,排污許可證明晰了企業的責任,明確了企業自行監督、自行記錄和自行報告的要求,加大對無證排污或違證排污的處罰力度,突出企業環境治理的主體責任,確保多排放多擔責,讓環保誠信好、責任意識強的企業受益,推動企業從被動治理變為主動防范。